威廉·羅伯特森·尼科爾 --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

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 The Expositor'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s Dictionary
13.03-8 以利亞的回歸

8. 以利亞的回歸

瑪 4:4-6;來 4:3-5

在最後的話語中,先知意味深長地呼籲百姓記念律法。這是主那大而可畏的日子來到之前,他們唯一的希望。但為了使律法發揮完全的效力,先知職分將被差遣,將律法帶入百姓心中——這先知職分將藉由其創始者與最激進的代表人物之身分出現。沒有什麼比這種結合更能總結我們所見的瑪拉基工作中律法與先知職分交織的特徵了。只是我們不可忽略一個事實:瑪拉基所期待的這項先知職分(將與律法一同促成百姓的悔改),並非透過先知傳承的延續,即出現新的原創性人物來進一步發展其秩序的偉大原則,而是透過第一位先知以利亞的回歸。這無疑是先知職分的告白:她的僕人數量已盡,她對以色列的信息已完成。她現在對百姓所能做的,已無能為力。但她將在最強大的人物回歸時,召喚出她古老的能量與火熱,在主降臨並以審判擊打這地之前,進行最後一次偉大的努力,以使國家悔改。

「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典章和法度。看哪,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

瑪拉基用《申命記》的方言作出了這項關於律法的應許:「耶和華在何烈山為以色列所吩咐摩西的典章和法度」。但他所強調的律法,並非神在什亭平原交付摩西的,而是祂在何烈山交付他的。事情果然如此。在瑪拉基預言後的短短幾年內,文士以斯拉從巴比倫帶回了偉大的利未法典,該法典似乎是在那裡編纂的,當時耶路撒冷的殖民地仍在《申命記》的立法下組織生活。公元前 444 年,這部利未法典連同《申命記》,藉由百姓與他們的神所立的約,成為了他們的準則與律法。在我們下一位先知約珥的書中,我們將發現其影響力已全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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